用户经验|真空除氧器试运前的安全常识?
用户经验|真空除氧器试运前的安全常识?真空除氧器是目前常用的锅炉除氧设备。
1真空除氧器试运行前的安全检查
1.1真空除氧器安装(或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施工用临时性设施都己拆除, 保温完善,垃圾清除,道路畅通,照明良好,通讯正常。
1.2真空除氧器各汽水系统的阀门位置应符合运行规程的要求,阀门的开闭和自动调节、控 制位置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开度指示应与设备实际情况一致。灯光音响报警和连锁装置应 良好。自动控制和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除只能在运行投入的之外),电动阀、气 动阀和液动阀的开闭全行程时间应由记录。
1.3真空除氧器的压力表应完好,出现下列情况之时,不能投用: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 时,指针距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有效限期;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
1.4给水箱的液位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能投用:
1、就地液位计损坏,看不清水位;
2、电接点水位计的电接点挂水,出现假水位;
3、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4、一次阀卡煞;
5、就地液位计的水位指示值与电接点水位计的水位指示值不一致;
1.5安全阀出现下列情况之时,不能投用(大气真空除氧器不采用安全阀);
1、安全阀的铅封有损坏,不完整;
2、锁定调整螺杆或重锤位置的螺母或螺钉松动。
1.6 给水箱支座应完好,滑动装置与垫板之间应具有足够的热膨胀间隙。滑动支座地脚 螺栓的螺母已松开,螺母和垫圈间留有1-2m 的间隙。
1.7在寒冷露天季节,真空除氧器应投入伴热设施,以免表管冻裂。 1.8 在安装或(大修)后的真空除氧器投入前,应按规定对真空除氧器及其管道进行冲洗,水质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真空除氧器的投入
2.1真空除氧器的冷态启动宜采用先送气后上水的方法,用辅助蒸汽预热壳体15~20分钟, 在保持一定汽压下,将除盐水送入除氧塔,同时逐步开大进汽阀,对给水进行加热。 随着机组负荷的上升,供真空除氧器的抽汽压力超过运行规程规定的切换压力后,应逐步切 换到相应的抽汽。
2.2真空除氧器的冷态启动也可采用同时送汽、上水或先上水后送汽的方法,但应注意控制 汽阀的开度,避免给水箱上、下壁之间产生过大的温差应力。在采用先上水后送汽的方法, 应开启除氧塔上排向大气的排气阀,其余所有连接管道上的阀门均处在关闭位置,压力、 温度和水位测量装置均处在运行状态。
2.3 母管制给水系统的真空除氧器投入时。宜先开汽平衡阀,将真空除氧器压力逐步提高至接近 相邻真空除氧器的压力,然后适当提高相邻真空除氧器的水位,利用水平衡管向真空除氧器充水(如无 水平衡管,则利用下水管充水),直至与相邻真空除氧器的水位一致为止。 在真空除氧器充水过程 中,应保持压力和水位平衡上升,避免发生剧烈波动。 两台真空除氧器需并列运行时,应先使两者的压力、温度和水位尽可能一致, 然后依次开 启汽平衡阀、水平衡阀及其它母管线联络阀,同时应保持水位平衡。 2.4定压运行的真空除氧器,在汽机负荷较低需采用高-一级抽汽时,应监视减压阀后的压力 不得超过常用回热抽汽的设计压力;当常用回热抽汽压力达到真空除氧器的额定工作压力时, 应投入常用回热抽汽,停用高一级抽汽。 投用常用回热抽汽或高一级抽汽时,应充分疏尽抽汽管道的疏水,以免引起管道振动 和水冲击。 2.5 真空除氧器在启动过程中的出水含氧量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除. 氧器在增负荷过程中,如发现含氧量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则应放慢增负荷速度,并由试验 确定合适的增负荷速度。
2.6水封应试验是否畅通,水封动作压力0.04MPa。运行过程,水封应时刻有自来水流 入,水量大小应由运行工作人员根据情况决定,防止时间过长时水封内的水蒸气,导致水 封冲破。影响真空除氧器的正常运行。
3运行中的操作和监视
3.1运行人员应通过培训和考试,熟练掌握和执行真空除氧器有关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 以保证真空除氧器的安全运行。运行人员应做好真空除氧器的各项检查和定期效验工作。对未设有 就地值班人员除完成表盘监视外,每班应至少巡回检查两次,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存 在的缺陷。
3.2 正常运行时,真空除氧器的所有仪表、信号、报警、连锁、自动调节和远方操作装置都 应完好和投入使用。如压力和水位自动调节装置因固暂时不能投入时。应进行远方操作并 加强监视,且应尽快恢复使用。禁止以电动隔离阀代替调节阀使用。一般情况下,自动调 节阀的旁路不宜开启使用。
3.3应经常保持真空除氧器的各项运行参数正常和稳定,出水含氧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给水箱的水位应为正常水位士200mm,应经常冲洗就地液位计以确认就地液位计正常工 作。
3.4母管制给水系统的真空除氧器,其所有的联络汽水管均应投入。如因检验必须解列运行, 则应及时调节压力和水位,防止急剧变化。当重新并列时,应按2.3条规定执行,母管 制给水系统的真空除氧器不应长期解列运行。
3.5进入真空除氧器的凝结水含量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凝结水的温度应符 合该工况下的计算温度,如水温因故偏低时(例如停用抵压加热器),则应加强监视压力 调节阀的开度及真空除氧器压力、出水温度和出水含氧量。
3.6 真空除氧器水位低时,应查找原因和及时处理,禁止用急剧补水方式来提高水位,严禁 直接补如大量低温除盐水。
3.7真空除氧器正常进行时,禁止将不合格的水(如疏水箱或低位水箱的水)打入除氧器。
3.8真空除氧器进行加热汽源切换时,或高压加热器疏水、汽轮机门杆漏汽投入和停用时, 应严格监视真空除氧器的压力。
3.9 直接排大气的除氧塔排气阀,其开度应调整至既能保证排出气体,不致大量冒汽, 实际开度由性能试验确定。
3.10真空除氧器在运行中,特别是在进行重大操作时,应监视水位的变化,并要防止由于就 地液位计堵塞或液位计上、下小阀门(或旋塞)的通向位置不正确方面出现假水位机所引 起的误判断。
3.11真空除氧器及其汽水系统管道、阀门都应保持良好状态,如有泄漏等缺陷应做好事故预 想,并及时联系处理。
4真空除氧器的停用和保养
4.1 对于定压运行的真空除氧器,当抽汽压力下降到真空除氧器额定工作压力下时,应改为手动 调节真空除氧器压力,并按运行规程规定的降压速度,将真空除氧器压力降至0,后关闭抽汽阀, 真空除氧器进汽阀,再关进水阀等。
4.2对于滑压运行的真空除氧器,应在抽汽压力降到一定值后改为定压运行,机组负荷降至 0后,关闭抽汽阀,再关进水阀等。
4.3真空除氧器需大修时,必须将压力降至0,给水箱内热水需排放时,如水温高于60°C, 则应与冷却水混合排放。
4.4 真空除氧器停用期间,必须采取防腐保养措施,不应在无防腐保养下长期停用。新投入 的真空除氧器要在设计和安装时--起考虑防腐保养设施,在役真空除氧器无保养设施,应根据具体 情况和条件,加设保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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